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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征文:向中国教育进言——让校长融入一种新的机制- -

                                      

让校长融入一种新的机制
——以基础教育为例
张家港外国语学校? 姜广平

关于中国校长的权力,我觉得这是一个残酷的话题。当普通教师还在追求相对稳定与公平的生存状态时,提这样的问题显然过于沉重。至少,从一个普通教师的角度看,我对这个问题有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滋味:中国校长的权力实在太大了,有时候这种权力甚至是以一种黑社会帮会式的形态存在着的,它滋生于某种社会的机制中,在极大程度上规避着法律的控制。底线也好,高尚的境界也好,往往都是由校长的个人品质决定着他的权力边界。

这不是非难校长,这正是当今行政任命制下的校长或者所谓校长负责制在一个不完善的法制环境与教育环境中的行政景观。向下走与向上走,均服从于校长这个具体角色的内心与灵魂。

这种情形下的校长,从任命开始,到校长的行政过程,以至校长行政过程的终结,往往都充满了一种神秘性,但又往往充满了某种确定性。某人出任校长大都已经在众人预料之中。而校长将有什么样的行政行为,很多教师也都能作出相差不大的判断,这个校长离任了,又会以什么样的职级进入到其他行政部门,也是可以想见的。且这种时候的校长,已经具备了某种行政级别,可以自由地出于官僚层面——所以,这种情形下的校长,已经不再是严格意义上的教师了。校长在行政职级上具有了级别,从教育意义上,他便只是一个过客。

这种行政状态下的校长有权决定一个学校的命运,也有权决定一部分教师的命运。如果我们愿意反过来看问题的话,就会发现,这时候的学校也好,教师也好,竟然都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

行政任命制下的校长,其实只对任命他的某一个人或某一级机构负责,至于对学校或教师,他则完全可以不负任何责任。因能力问题而遭遇下课的校长,在中国可能还没有听说。无功即是过的意识,还没能在校长职场范围里建立起来。

这种情形下的校长,权力场的倾斜显然是一件非常自然的现象;而这种状态下的校长,则又从经济、政治的角度进入到基层社会的新贵之列,校长的权力使他们一夜之间成为社会的红人,他们不再像普通教师一样,要为微薄的工资犯愁,要为生存犯难。不仅如此,与他有着某些亲戚关系的人们,也会一下子生活得非常滋润。

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其重头是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又是领导体制改革。校长负责制的实施作为学校领导体制的改革,其作用和效力不仅决定着学校管理体制的运行模式,影响到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而且还触及到更为宏观、更为深层的社会管理观念的层面。但是,20年来,校长负责制屡遭质疑,不能不认为我国的校长行政任命制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严重的偏失。

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颁发。《纲要》进一步明确指出:"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但应该看到,中等和中等以下的学校是一个庞大的范围,所涉及到的校长固然非常之多,但是,这无形中也将所有基础教育领域里的教师命运和学校的命运全都交到了校长的手上。

这种情形下,有人提出了校长职业化的问题。

"校长职业化"首先要承认校长是职业,是通过市场选择、聘任的职业,并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专业素质、职业能力等方面具备现代校长的职业标准。"职业校长"与传统校长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任用体制上的不同:职务校长受命于行政,是"权力本位"的校长,而"职业校长"是受聘于市场,是"能力本位"的校长。由于职业校长是通过市场机制选择而进入校长岗位的,所以他的核心能力便是运用市场机制来经营学校。
"校长职业化"理念的提出,有其深刻社会背景和重大的时代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知识经济社会的到来,经济全球化,教育国际化以及WTO的挑战是校长职业化提出的社会背景。
在知识经济及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作为经济发展支柱产业的教育,必将融入到世界经济市场的大潮之中。因而,教育的产业属性更加凸显,教育经营势在必行。这就要求学校校长适应这一根本的转变,转变自己的职业角色,致力于思想观念和职业能力的创新。中共中央、国务院1992年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把教育界定为"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产业",并明确把教育列入第三产业之中,教育的产业属性已被确认。"既然教育是一个产业,那就应当对之进行经营"、"整个教育产业要有效经营,一个个教育单位也要进行有效地经营"。厉以宁先生提出的这一论点,也很快得到人们的认可。
所以,作为职业校长,首先必须要有教育经营的意识,要有强烈的生存发展意识,要认识并能应对社会和市场对学校教育的挑战,要充分发挥主体性,以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才的成长为宗旨来办教育 , 而不是更多地按上级的指示来亦步亦趋地办教育。
从职务校长转变为职业校长,体现的是两种体制下的教育观念的迥然区别。职务校长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必然产物。职务校长是接受上级任命的、有级别、有权力的行政官衔; 职业校长则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客观的社会分工。一切从业者都拥有劳动者的身份,职业校长背景下的校长,也仅仅是一种职业,它面对的是市场的选择。职务校长受制于计划 , 主体潜能很难发挥 , 开拓创新的积极性不足,往往是"能者受束缚 , 庸者受保护"。比较而言 , 职业校长最大的优势就是自主、自信,有在教育发展中实现人生价值的热切愿望。

但应该看到,在今天的中国,校长职业化不是对校长的权限进行限制,相反倒可能是对校长权力的一次新一轮扩张。如果说此前的中国的校长是一种行政职务,行政角色色彩很浓的话,校长职业化背景下的校长,可能就是另一种色彩了。过去的校长主要执行上级指令,创造性和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而且,校长的角色不过是公益事业的管理者,可以不问需求、不讲效益,只按计划指令照章办事,教育消费成为政府难以承受的沉重负担。而职业校长则相当于职业经理人,要面对市场、竞聘就业,自主创新意识和敬业精神都得到了强化。校长职业化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改变教育脱离经济、脱离社会的现状,变单一化、封闭式办学为多元化、开放式办学,真正将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之中,同时也更能体现市场经济对教育的宏观调控。

然而,问题总是有它的两面性,事实上,将校长职业化与产业化、民营化和市场化关联起来,颇有些牵强附会,也很武断和随意,断难赋予校长职业化以合法性和重要性。无论怎样强调,职业化的校长仍然是在教育行政体制中运行,其独立意义仍然受到严重的质疑。我们注意到,欧美国家在推行校长职业化的过程中,虽然也重视学校经营管理,但这种重视却是扎根在两个观念之上的:一是经营管理本质上属于辅助性服务和支持性服务,相对于教学管理而言永远是第二位的;二是像契约外包、民营化等经营管理手段在学校组织中的应用是有限度的和有选择的,目前主要尝试性地运用于学校设备采购、校舍维护、餐饮服务以及校车营运等领域。
倡导和推行校长职业化,主旨是提高校长的专业化程度,改善校长的知识结构,增进校长办学管校的领导能力,而非因为学校经营管理的需要,更非源于教育产业化的推动。传统校长是以事业观为基础的,是事业型校长,而校长职业化是以产业观为指导的,属产业型校长。明乎此,中国教育必须彻底改革,全部交给民间才是校长职业化实现的最好的时机。在我与朱永新先生的对话中,朱永新先生就有一个观点,政府不应该有自己的学校。政府一旦拥有自己的学校,既会与民间力量进行教育资源的争夺,同样也会在自己所拥有的学校中间制造新的不平衡。
目前,我国倡导和推行校长职业化,用意在于强调校长行为的自主权,彰显校长工作道德伦理的优先性和重要性,而非意味着校长职业化是一付可以消弭校长负责制沉疴的灵丹妙药,更非意味着校长工作只有彻底摆脱政治的干预与管制才是可取的和有效的。倡导校长职业化,根源在于校长这一职业正从一个不完全专业性职业向完全专业性职业转变的这一客观事实。
但是,目前仍然带有计划经济浓厚色彩的教育领域,校长职业化的形态,可能只存在于一些具有前瞻意识的民办教育投资者与管理者那里。到目前为止,全国也就只是一两个地方在实现校长职业化方面做出了一点努力,且这种努力是否能体现出校长职业化及其教育产业背景的全部色彩还是一个未知数。

现在可以肯定的是,民办教育正如民营企业一样,在刺激着教育市场发育的同时,也在刺激着一种新的机制的形成。民办教育无论是处于夹缝之中,还是处于边缘地带,民办教育一些良好的用人模式总还是能给人以莫大的启迪。在北京、上海等地,现在陆续出现了一种新型的校长机制——某教育公司帐下的校长团队受某民办教育机构委托,进行对学校的全面管理。

这种托管制下的校长模式,我们可以认定其为校长项目。在校长项目中,校长的角色有了一种新的意义:在民办学校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他不代表个人,也不代表民办教育投资方,他受托于民办学校,但其隶属关系则是公司旗下的员工或高级员工。他的校长角色,必须对派出公司负责,同时,又必须对教育投资方负责。

我们注意到一点,很多民办学校的校长,任期都非常之短。投资方与校长之间,因利益关系,存在着一种可能的相互不信任。董事方与校长之间的关系,颇像杂技中的走钢丝行为,大家都可能小心翼翼,又都可能有如履薄冰的危机感。这种事业状态下,想要实现理想的教育,几乎是不可能的。

究其原因,这种情形下的校长,虽然不再具备了行政任命制或校长负责制下的校长状态,但是,它却往往以个人行为的法律意义面对着一个庞大的教育集团——校长个人的力量一方面显得非常薄弱,合同的双方显然处于一种不对等的关系状态,此外,校长的个人性行为,又让董事方经常产生大权旁落的恐慌

所以,托管制下的校长负责制,未尝不是解决中国教育的最好的方法。校长是某教育公司的员工,他以其法律身份而非自然人身份出任某校校长。某教育公司与某校长双双对学校的发展负责,同时也在这样的三角状态下行使自己监管权力与自主权力。

这种稳定的三角状态,一旦用于学校行政管理,我相信,校长的角色意识既得到了充分的展示,而校长的权力大小之辩,也似乎可以告结束了。
其实,说到底,抛开法律关系不论,校长还是一种事业。它需要我们用对事业的虔诚心态来经营好校长这一事业。校长不仅是一位优秀教师或特别的行政官员,更是在前沿的教育理念和适应市场、开发利用教育资源的经营能力方面最出色的职业教育人的角色。
这种情形下,校长的职业意识会使校长认真地对待学校,同样也会认真地对待他的事业伙伴——教师。
这种情形下,也不再会发生校长权力大与小的争辩——说穿了,当我们还在谈校长权力的时候,我们的教育只能是还存在着沉疴与积弊。东方文化背景下的权力意识与国民性,在校长这一教育角色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这实在是中国教育的悲哀,也实在是中国教育发展的最为严重的瓶颈所在。
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中国教育多年来积弊过深,矛盾重重,陈旧的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导致惰性滋长蔓延,也使得校长们的权力意识大于事业意识和职业意识,压抑了干部教师队伍中蕴藏的生机和活力。处理一些积弊与矛盾便要让校长分出很多心,又怎么能在没有任何挂碍之下经营好学校呢?"一个好校长就等于一所好学校"。校长机制的改革已经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历史时期了。让校长融入一种机制中,让校长体现个人意志的同时,也体现一种严谨的法律程序,这样,才有可能使校长机制健康地向前推进。任何人都能体会到校长作为一个核心与灵魂人物的意义,也就是说,校长对教育事业的意义是不言自明的。只有让校长机制良性健康向前发展,中国教育才真的大有希望,否则,中国教育要想真正向前推进,可能还将有非常漫长的路途。


- 作者: 姜广平作文教学 2004年11月13日, 星期六 17:48 加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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